三三
常熟县试,诗题是《野舍时雨润》。
某童有一联云;“青沾沽酒肆,红滴卖花篮。”
吴竹桥太史拔为第二。
长洲县试童于诗,题是《绿满窗前草不除》。
陈竹士基有一联云:“秀色三分雨,春痕一抹烟。
祝芷塘给谏见之,拔为第七。
二人并非看卷之人,而皆与县官交好,故能爱才如此。
否则,此诗亦被轻轻点过矣。
竹士,即金纤纤之夫也。
结缡五年,互相唱和。
余到杭州一月,归,纤纤竟死。
先是,纤纤有书上我云:“此日碧云秋雁,奉一函于明月楼中,他时绛帐春风,当双拜于海棠花下。”
余到苏,果受其一拜,遂成永诀。
故吊以一联云;“双拜花前,已偿负笈从游愿,五年灯下,未了抽簪劝学心。”
竹士在吴江,纤纤寄诗云:“纸样罗衣秋样瘦,那能禁得水天凉?”
其伉俪之笃可想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